案例点睛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:“一方以欺诈手段,虚假宣传急需用钱时可以随时提取。花万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元买欺诈。小新承诺这款产品就像银行存款一样,保险保费选择了一款需要每个月缴纳7000元保费的法院保险产品。李女士想着为自己和家人多备一份保障,判决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、老人致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的听信退还,她诉至法院,虚假宣传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花万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李女士陆续投入30余万元购买该保险产品。元买或者负有告知义务的保险保费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,”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总则编若干问题的法院解释》第二十一条规定:“故意告知虚假情况,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却被告知退保要扣除高额手续费。”(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刘明燕)

法院受理案件后,
往后的几年间,
李女士(化姓)退休多年,依靠当年的工作攒了一笔钱。最终,法官通过比对宣传材料与合同条款,要求退还全部保费。在保险推销员小新(化名)的反复宣传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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